2021年5月26日,科法斯(Coface)发布了《2021 年中国企业付款调查报告》。《2021 年中国企业付款调查报告》认为:中国经济有所复苏,但建筑和能源行业仍面临上升的破产风险。
随着全球性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增加了商业前景的不确定性,众多企业陷入困境。面对新困难、新挑战,新《企业破产法》的企业重整优势正逐步体现。围绕“稳企业、降负债、提利润”积极优化破产企业,实现收入利润均衡增长,赋予其新的生命力。
什么是“企业重整”
新《企业破产法》引入的一项新制度,专门针对具备重整条件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通过引入战略第三方的资金投资,加强精细化管理,聚焦利润提升,严控转型风险,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21世纪,国际大势异象连连,全球经济动荡。国内各类企业在这一背景下,都不得不走向转型优化之路。其中利用“企业重整”的受益者,不在少数。
安徽国购集团破产重整②
2019年11月5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国购集团的破产重整申请。国购集团成立于1993年,是中国百强房企,安徽省第一大房地产开发商。2018年12月31日,国购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因流动性问题,陷入债务破产危机,所属项目全部停工。在合肥中院的主持下,迅速审计出国购集团负债总额为126.34亿元。随后依法准许国购集团将名下共43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以此成功清偿欠款,所属项目得以全面复工盈利。
江西省东部实业破产重整③
2019年9月19,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批准裁定,受理江西省东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计划。东部公司由于在建设上饶·江南里时因资金一次性投入过大,2018年8月起因资金困难而停工,经管理人审查后确认的东部公司破产债权超过13亿余元。在进入重整程序后,引入重整投资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蓝城置业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分别向项目融资8亿元元。东部公司得以克服重重困难,清偿所有拖欠的债务并复工复产。
百强银亿“重”装上阵
2019年6月14日,国内上市公司银亿股份发布公告称已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银亿股份隶属于中国500强企业银亿集团旗下,只因暂时性的债务挤压问题而产生了破产危机,公司自身的业务能力与战略方向并无重大问题。银亿股份迅速通过《企业破产法》积极破产重整寻求盘活机会。
2020年10月27日,在宁波中院的监督下,重整投资人评审委员会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现场评审。根据评分结果最终确定,由嘉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银亿股份重整投资人,为银亿股份注入32亿元流动资金。
2021年9月29日,管理人收到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支付的4亿元重整投资款。截至9月29日,重整投资人已累计支付投资款人民币19亿元至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随着前期重整投资的到位,银亿股份开始重整旗鼓。自集团2020年前三季度的财报中显示,营业收入达62.6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9.81%。重整之后银亿的上市股价也不断增长,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3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05.39%。重组目标提前达标,资产运营安全稳固。
新《企业破产法》的成功实施,将促进行业更加规范、更加平稳、更加健康的发展。更是对企业经营利好的重磅加持,通过政府来牵头,以市场化手段对企业营业模式进行再安排,对企业管理权力进行再组合,对企业利益再分配。通过招商引入新的管理权力和新的流动资金,维持企业可正常经营的整体价值,重整并非是对企业的惩罚,反而是对企业的保护。